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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类
公开案例
Liu v Ma [2017] VSC 810 – 涉及中国法院判决在澳大利亚的承认与执行。
Luo v Windy Hills Australian Game Meats Pty Ltd (No 3) [2019] NSWSC 862 – 基于违约行为、补偿、误导或欺骗行为及违反信托义务相关的牛肉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Meetfresh Franchising Pty Ltd v Ivanman Pty Ltd [2020] NSWCA 234 – 基于连锁经营协议中违约与损害赔偿的上诉案件。
Prospective Life Pty Ltd v Rui Liang Xian trading as Lucky Styles [2020] NSWDC 697 – 基于违反书面、口头及默示协议条款的合同纠纷案件。
Sui v Jiang and Anor [2021] NSWSC 435 – 基于非律师人士准备的中文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及合同条款解释相关的索赔案件。
Sui v Jiang [2021] NSWCA 285 – 基于非律师人士准备的中文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及合同条款解释相关的索赔案的上诉案。
Wang v Cai [2021] NSWSC 1162 – 涉及信托受益人申请披露信托账目记录及证据开示。
Jiang v Han [2022] NSWSC 1398 – 涉及诉讼保证金和被告提出反诉的交叉索赔案件。
Chua, in the matter of Aoji Enrolment Centr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Limited [2022] FCA 1518 – 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公司清盘令在澳大利亚的承认和执行。
Yin v Wu [2023] VSCA 130 – 代表被告就维多利亚上诉法院作出的简易程序判决进行上诉,该判决涉及中国债权人基于宁波人民法院判决而进行的跨境债务执行。
Shirota v Liu [2023] FCA 1429 – 针对涉诉不动产潜在出售行为,申请中间程序辅助性命令(限制令)以保护原告权益。
Shirota v Liu [2024] FCA 187 – 申请中间程序命令,要求将被告出售不动产所得收益用于赔偿原告投资损失。
Ossen Pty Ltd v K&S Development Pty Ltd (Receivers & Managers Appointed); Clarke v Ossen Pty Ltd [2024] NSWSC 165 – 代理第二顺位抵押权人通过法律程序成功追讨抵押债务。
Sui v Jiang [2024] NSWSC 1013 – 基于投资协议提出索赔,案件涉及对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法律解释。
Han v Jiang [2025] NSWCA 202 & Han v Jiang (No 2) [2025] NSWCA 217 – 基于合资开发协议纠纷,并涉及误导或欺骗行为指控,以及关于资金支付是否应当中止执行的程序性案件
Jiang v Han (No 2) [2025] NSWSC 48 – 基于房产合资协议纠纷、指控误导或欺骗行为,以及有关提供保证金和提交证据的程序性争议案件。
Jiang v Han (No 3) [2025] NSWSC 452 – 基于合资开发协议纠纷及未依令提交证据的程序性案件,该判决涉及交叉诉求被驳回及部分抗辩被删除的程序处理。
Jiang v Han (No 4) [2025] NSWSC 695 – 基于合资开发协议履行与尾款支付争议的商事案件,该判决涉及合约履行、款项结算及违约责任认定问题。
Jiang v Han (No 5) [2025] NSWSC 948 – 基于合资项目终止及结算争议的商事案件,该判决涉及判决执行、资产处置及后续损失计算问题。
Sui v Jiang (No 2) [2025] NSWCA 86 – 基于合资投资合同中权利条款解释及是否有效行使的合同纠纷案件
Xin & Qinlang (No 2) [2025] FedCFamC1A 132 – 基于家事案件中使用虚假文件而被判承担律师费的上诉案件
正在承办的案件
1. 就某地产租赁公司的董事履职行为进行合规调查。
2. 代表股东处理与董事之间的公司治理纠纷,并申请法院介入以打破公司治理僵局。
3. 代表多位投资人就某基金公司违反信托义务及其他导致投资人损失的行为提起多个诉讼案件。
非诉讼类
近两年,本所提供各类专业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提供资产收购、公司尽职调查、公司在澳上市前期调查等法律服务,价值总额已超过2亿澳币;提供房屋产权交易法律服务超过1000件;提供刑事和移民上诉法律服务数百件。
杭州某跨国科技公司在香港H股上市,为满足中国证监会审查要求,本所服务团队提供其澳洲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内容包括审查公司资质,资产,债券债务,法律纠纷等,并按照证监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韩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在澳大利亚悉尼市收购商业资产,收购金额为1,600-2,000万澳元。本所服务团队参与整个并购项目,对该商业资产原业主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内容涵盖对收购物业及生意进行的尽职调查。
宁波某投资公司收购澳大利亚商业地产,收购金额为700万澳元。本所服务团队按照客户要求对所购商业地产进行尽职调查和产权转让,内容包括对土地产权进行产权调查,查询土地是否受到债务及其他交易的限制和影响等。
四川某上市公司并购澳洲悉尼某职业教育机构,投资金额为1,000万澳元。本所按照客户要求该学校进行相关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调查该教育机构股权结构,查询和确定该教育机构所需持有的重要法定许可或牌照,查询该项收购中任何重要资产和该资产所附的债务等。
代表中资客户收购悉尼黄金地段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金额为3000万澳元,并完成全套项目协商、谈判、土地合同的起草和所有楼花的成交。
代表澳洲著名开发商进行土地开发专项基金融资,从基金文件起草、基金设立和基金融资结束全程法律服务。
“一站式服务”:设立广东省国际贸易促进会澳大利亚代表处和广东省惠州市国际贸易促进会澳大利亚代表处。
投资移民
签证——协助新创公司的员工获得签证
一家新创的金融服务公司找到我们,希望协助该公司担保一位经验丰富的金融服务专家的签证申请。这位专家曾受聘于中国一家大型国有银 行,并且会说流利的双语。然而,当时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有限的运营年限不符合该员工申请的签证要求。 然而,我们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为该公司成功申请到担保许可并担保该员工申请工作签证。随后我们成功为该员工申请到签证。
签证——协助成立澳洲分公司
我们的客户是中国大型上市国有企业。这家国企打算在澳洲建立分公司,并将委派管理层的资深人士到澳洲工作。通过与客户的精诚合作, 我们成功协助他们通过了商业担保人资格的申请。我们的客户最终成功担保公司内的资深管理人员申请到临时工作签证。
从两次拒签到一次性成功申请188B 签证
客户为国内某著名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创立人和管理人,连续两次申请500 万重大投资签证(188C)均被拒。本所协助客户仔细分析拒签的 主要原因,在于客户无法证明澳洲银行账户中1000 万澳币存款的合法来源。在与客户多次深入沟通后,本所为客户设计新的移民方案,重新 组织材料,申请188B 投资者签证,终于在2018 年为客户取得188B 签证的批准。
188C / 888C 签证申请——重大投资者签证
我们客户是国内知名的实业家,在我们帮助他取得188C 签证后,委托我所协助其申请888C 永居签证。我所在与客户多次联系之后,组织材 料,于2017 年12 月正式提交签证申请。之后,澳洲移民部多次要求补充材料或提供信息,在我所的配合下,客户及时提供相应材料或信息。 在2018 年5 月,我们客户顺利拿到888C 永居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