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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货币交易纠纷:澳大利亚法院支持中国法院判决

背景

原告Wu Di申请驳回被告Yin Ke的辩护,并寻求简易判决。Wu声称Yin未能按照约定将60万美元兑换为396.6万人民币。Wu在中国法院获得判决,要求Yin支付人民币3510015元,但是Yin拒绝支付。Wu基于两个理由提起诉讼:债务是基于中国判决裁定,以及Yin已收到汇款金额。Yin否认指控,并声称其银行账户被冻结。

 

法律框架

该申请依据《2010年民事诉讼法(维多利亚州)》提出。对于简易判决裁定,法院必须确信被告的辩护没有实际成功的可能性。而被告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存在应当审理的问题。

 

关键问题

法院考虑了三项主要的抗辩理由:1)Yin声称他不认识Wu,2)Yin坚称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3)Yin认为执行中国判决将违反澳大利亚公的公共政策或自然公正原则。

 

法院分析

法院认为,Yin否认认识Wu这一主张并没有证据支持。银行对账单显示在交易发生时,Yin的账户仍处于活跃状态,这与他声称账户被冻结的说法相矛盾。法院认定银行记录作为商业记录是可采纳的。关于中国判决,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有程序不公或未遵循中国法律。

 

结论

法院认定Yin的辩护没有实际成功的可能性,为Wu作出了简易判决。该案件表明了在澳大利亚法院挑战外国判决的门槛很高,以及在面对简易判决申请时,辩护理由有实质性证据支持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