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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常见的危险驾驶有哪些,后果严重吗?(上)

赵明律师 14/6/2019

在澳洲,危险驾驶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起诉危险驾驶到法院,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了实际上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还将面临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常见的危险驾驶有哪些呢,以及发生危险驾驶事件后的后果是什么呢?本文将介绍危险驾驶的其中一种 —— 恐吓性驾驶的后果及辩护注意事项。

定义

恐吓性驾驶(Menacing Driving)指的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以某种驾驶方式故意对他人造成恐吓,或者是明知其驾驶方式可能对他人造成恐吓,仍然实施该行为的驾驶行为。

《2013年道路运输法》第118(1)条规定了故意恐吓罪,其中规定: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不得故意对他人造成恐吓。

《2013年道路运输法》第118(2)条规定了可能威胁罪,其中规定: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如果在应当知道他人可能受到恐吓的情况下,不得以恐吓他人的方式驾驶车辆。

 

后果

刑事处罚是根据该行为人是初犯或惯犯而定,并且还取决于(1) 该人是否故意恐吓,或者(2) 是否应该知道可能对他人造成恐吓。

在第一种情况下,初犯的最高处罚是罚款3300澳元或监禁18个月或两者并罚;累犯的最高处罚是罚款5500澳元或监禁24个月或两者并罚。

在第二种情况下,初犯的最高处罚是罚款2200澳元或监禁12个月或两者并罚;累犯的最高处罚是罚款3300澳元或监禁18个月或两者并罚。

 

抗辩理由

《2013年道路运输法》第118(4)条对第118(1)条和第(2)条做出了抗辩理由的规定: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该驾驶人无法合理地避免恐吓到他人,那么该驾驶人就没有违反本条规定。

而律师据此进行进一步的辩护就是当事人当时的行为没有主观的故意,所以并不符合法定主观要件。因此,及时找到律师,让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找到最佳辩护理由显得尤为重要,好的辩护将较大程度减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

 

牵涉到危险驾驶并被警察起诉了怎么办?

当牵涉到危险驾驶并因此被警察逮捕起诉,当事人有权保持沉默,并不需要做任何解释,可以及时通知其律师,让律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案情,收集证据,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中肯的法律意见。同时,在进行具体案情分析后,律师能更准确且更清晰的向法官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或证据,以此获得无罪判决或在判决有罪的情况下获得最小化的处罚。

如果您或您的朋友有任何与此相关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澳大利亚阳光海富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团队,有多年与警察和法院打交道的经验,对刑事程序和辩护方法流程了如指掌,我们将以维护您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为您提供可靠且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以最合理的费用取得尽可能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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