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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拟将向信贷机构披露企业税务债务

王道财律师 31/7/2019

莫里森政府为保护澳大利亚税收制度的完整性,鼓励企业与澳洲税务局合作管理其税务,打击不缴纳税务债务的企业。近日住房部长和助理财长Micheal Sukkar向议会提出一项新规定,该规定将允许澳大利亚税务局向信用报告机构披露企业税务债务,以便信贷机构衡量企业的信誉。

该规定将要求纳税总额100,000澳元以上、逾期90天未缴的税款列入澳大利亚商业记录。如果企业与税务专员积极沟通以解决和管理企业税务债务,或采取法律行动对债务提出正当异议,则这部分税务不会构成新规定100,000澳元的一部分。新政府还在进一步制定新的规则,针对之前享受免税政策的政府所有企业,但随后私有化因而需要缴纳税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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