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律师 8/8/2019
之前中国影视明星高云翔被爆出在澳洲涉嫌性侵被起诉,轰动了华人圈。有时我们也会听到诸如某人性侵同事被起诉,或者某人被“仙人跳”了并被起诉等新闻。那么在澳洲,性侵的后果严重吗?本文将介绍在澳洲新南威尔士州被起诉性侵罪的后果及注意事项。
定义
新州《1900年刑法》第61I条规定: “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或明知他人不同意发生性关系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最高可处14年监禁。”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性行为呢?根据《1900年刑法》第61HA条性行为的定义。性行为的意思是:
(a) 一人将其:
(i) 身体的任何部分,或
(ii) 操纵的任何物体
以任何程度进入另一位女性的性器官(包括手术假阴)或任何另一人的肛门而引起的性接触(正当医疗目的的插入除外);
(b) 某人将其阴茎的任何部分置入另一人的口中所导致的性接触;
(c) 舔阴;或
(d) 上述(a)、(b)、(c) 所定义之行为的持续。
由此可见,性侵罪的受害者,即可能是女性(包括通过变性手术后成为的女性),也可以是男性;而对于性行为的认定,是以插入为标准或舔阴而引起的接触,而非我们一般简单认为的以双方性器官接触的性行为。
可能发生被告性侵的情形
1. 酒醉后未取得他/她人同意而与该人发生性行为;
2. 征得对方同意后进行性关系,事后对方诬告没有同意发生性关系;
3. 与对方独处后,被对方诬陷未经对方同意发生了性关系;
4. 在妓院发生性关系时,被对方控告在未取得对方同意下不戴套发生性关系,等。

辩护理由
如果当事人未与对方发生以上所说的任何形式的性关系,则要坚持自己的清白。在警察问话时有权保持沉默,并要求先和律师通话再决定是否回答警察的问话。如果同意警察的问话要求,那么当事人的所有回答都会记录在案,并在庭审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如果被起诉性侵,而如果性行为发生时对方是同意的,或者当事人认为对方已经同意时,则该性行为可能并不是通过违反对方意愿而进行的。此时,需要通过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具体分析案情,收集有利证据,进行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证明被告取得了对方的同意才发生了法律意义上的性关系,或者证明被告完全没有和对方发生过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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