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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 跨境合作中的常见误解与风险提醒

当我们谈论知识产权时,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注册商标就行了”。但在实际的跨境合作中,知识产权远不止于此。它不仅是保护创意和品牌的工具,更会影响企业在合作谈判中的主动权,以及未来面对海外合规和纠纷时的风险防控能力。

在跨境合作中,品牌方往往要与设计师、代工厂、摄影团队等多方协作,从设计、打样,到生产和宣传都不再由品牌单独完成。然而,伴随而来的一个高频问题是:谁真正拥有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 

不少企业在合作中投入大量资金与创意,理应拥有成果的所有权。但等到产品被抄袭、平台下架、甚至准备维权时,才发现:Logo 没注册、包装设计无法主张版权、连产品专利也归在合作工厂或合作的外包方名下。 

“我花了钱请人做,怎么成果不属于我?” 这是许多企业在跨境合作中遭遇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归属误区。 

简要回顾: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P)是指人类智力劳动的成果,如发明、商标、设计、文章内容、宣传素材等。很多人以为只有申请了专利或商标的内容才属于知识产权,其实不然。只要具备原创性、能被识别为“创意成果”,通常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在跨境合作中,不同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保护方式、归属原则都可能不同。 

在品牌运营中,常见的知识产权包括:

  • 商标:品牌名称、标识、LOGO等可以识别产品/服务品牌的独特标志

  • 专利:一种做某事或解决技术问题的新颖且创新的方法

  • 版权:图片,视频,音乐等原创作品

  • 商业秘密:配方、客户名单、供应链模型等任何对企业有用的、秘密且保密的信息 

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参考我们之前的文章《跨境电商中的品牌保护:如何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谁拥有知识产权

在跨境合作中,一个普遍的误区是:只要付款,知识产权就自然归我。事实是,被创造者并不总是权利的合法拥有者。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默认的归属规则主要由当地法律决定。 

IP 所有权基础(通用原则 

  • 通常,知识产权的第一所有权属于创作者,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安排。 
  • IP 可以归属于个人、公司或组织,也可由多个合作者共同拥有。 
  • 权利人可对 IP 进行转让、许可或出售,但前提是拥有合法权属。

 

在跨境合作中,知识产权的默认归属,常常让许多企业在以下类似情况发生时措手不及,比如: 

  • 在没有签署权属转让协议的前提下,设计图、摄影图、产品原型等IP成果,仍可能属于合作的外包方;

  • 默认归属通常由当地法律决定,而非由“谁付款”决定。例如在澳大利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商完成的创作成果默认归属承包商本人。 

跨境合作的风险 “画像”:为什么你必须关心知识产权? 

跨境合作前,企业需明晰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避免将本地的使用习惯或惯例误认为具有国际效力。务必在合作前完成目标市场的商标查询与注册,防止品牌在海外遭遇“先注册先得”的法律障碍。 

常见误区一:只要我花了钱,知识产权就是我的

很多海外品牌在与中国代工厂合作时,以为只要产品是他们设计的、开发费用是他们出的,那自然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然而,如果没有签署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如在合同中的约定IP条款),制造方可能基于其自身的创作或注册,在相关市场享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权利,甚至有权使用这些设计在其他市场销售类似产品。

常见误区二:只要自己率先使用,就拥有知识产权 

在跨境合作中,很多企业自然会认为,只要某个词汇或设计在本地已被长期使用,或者是通用术语,那么在任何国家使用都不会构成侵权。更有些企业相信“我才是原创”,即使对方注册了商标,也无权阻止自己使用。但实际操作中,这些观念往往会碰到严峻的法律挑战。 

案例提示:UGG商标争议 

澳洲本土品牌“UGG Since 1974”自1974年起在澳大利亚经营,并拥有当地商标权。然而,“UGG”一词虽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被视为通用名称,早在1995年便被美国公司Deckers Outdoor Corporation注册为商标,并覆盖全球130多个国家。2024年,Deckers在美国提起诉讼,指控“UGG Since 1974”未经授权在海外市场使用“UGG”商标,最终迫使该品牌在澳新以外地区改名,失去了原本享有国际知名度的品牌名称。 

实用建议

第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使用边界 

在项目启动前,建议与合作方签署一份书面合同,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范围和保密义务等核心条款,以便从源头上降低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 明确谁拥有最终的知识产权及其商业使用权;

  • 是否允许合作方基于原始成果进行改进或二次开发,及其成果归属;

  • 合作终止后,是否有义务归还设计图纸、模型等技术资料副本

在委托他人加工时,如涉及未注册或未公开的技术成果,应在合同中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明确不得擅自注册或对外披露。若合作涉及共同研发,还应明确各方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机制。 

第二:建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对于有一定研发能力或技术积累的企业来说,别等到出了纠纷才想起“保护知识产权”。随着业务逐步走向海外,建立一套清晰、实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其实是打基础的关键一步。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入手:

  • 结合业务实际,在对外合作中统一使用标准的知识产权条款模板,防止归属权不清引发争议;

  • 定期梳理已有的专利和版权等资源,做好续期、变更等管理工作;

  • 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定期归档重要技术文件,有助于后续确认知识产权归属

通过这些操作,企业不只是“拥有”知识产权,而是真正具备了“管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后续品牌出海打好地基。 

小结:知识产权不是成本,而是资产 

跨境合作中,品牌、技术与创意往往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动布局知识产权、建立管理机制,不只是防御,更是市场竞争中的一部分。在迈向全球市场前,不妨先问问自己:我的核心价值,有被保护好吗? 

阳光海富律师事务所,为你的每一次跨境决策打好基础。

撰稿人:杨雪盈;内容策划:孙纲; 杨雪盈;校对:孙纲

文中内容基于公开资料及作者的理解,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专业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依据。读者在参考本文时,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得具体指导。作者及发布平台对因使用本文信息而产生的任何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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